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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燕云:李天一案反映中国社会三大焦虑

发表于2013-07-23

2013-07-23 05: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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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犯案,法院的审理将会比较简单,公检法一条裤子,也没有那么多媒体关注,几乎由公诉人说了算,程序会很快走完。这几个强奸犯会该干嘛干嘛,该哪去哪去。现在,不行了,李家又挑选律师为强奸犯做无罪辩护,甚至怀疑受害人是陪酒女,就活该被强奸,着实让全国人民从情理上不能接受。

  透过案件本身,我们思考中国人群的焦虑症——

  一是为子女焦虑。现在独生子女居多,娇生惯养的,一个孩子未必能教育的好,就如李天一,将来孩子未必不会犯错。而犯错就意味着人生失败了一半。特别是强奸犯,到哪里都是臭狗屎,不会吃香的。另外是女儿,如果独生女儿受害或者误入歧途,更会让家长忧虑不安。为什么,中国人向来以子女为中心,挣钱为子女,幸福为子女,沮丧为子女,子女就是天就是地就是一切。莫说子女恋父母,而是父母放不开子女。

  二为强权焦虑。李天一案几名嫌犯,只有李天一曝光了出来,他是著名歌唱家之后,是将军之后,父母均有深厚的人脉。另外几名的背景是什么,目前还不清楚,估计也不是寻常百姓家,要不咋全国并不傻的众多精英记者的围攻下,咋会隐藏得这么深?再说,李家有可能为其他人保密吗?另外一个是成年人,他是谁?更应该被曝光啊!对此,网络已有流传,真假难辨。但是是不是可以有一个合理的推断:另外几人比李天一的父母更厉害,权势更大?说句实话,大家在盼望李天一们被绳之以法。但是面对强权,可能吗?国人在思考,假如自己遇到了强权,该怎么办?

  三是对法律的焦虑。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吗?客观的回答:还不是!中古偶的法律虽然健全,但是执法者还存在诸多问题,还存在凌驾于法律之外的东西。刘志军,一个正部级干部,贪了那么多,竟然免死。假如中国的法律能让烦人在雨中、、狱中蹲上几百年也好些,可是大家都知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减刑出狱的怪圈,甚至刘志军可以用最快的速度保外就医也未可知。假如李天一案能够客观公正,让法律一洗刘志军案的耻辱,做一个刑不上大夫的正面榜样,也是不错。

  但是,我们知道强奸案是一个最好判也是一个最难判的种类,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只有涉案妇女本人才知道。只要指认某人强奸,再加上几滴精液之类的物证,就可以了。但是,此案嫌疑人辩护人已经提出陪酒女的要求,被敲诈的调查,仿佛一夜之间李天一成了被骗财骗色的无辜儿童,成了老实本分的良家儿郎。何况,北京的教授说了,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简直是厚颜无耻践踏妇女人权的怪论。假如受害人陪酒女身份确定,安置如何发展,尚未可知。中国人向来都有“私了”的恶习,特别是性侵案,女方碍于名声,应该说是大部分私了了。如何私了,不就是给予一定的捡钱赔偿吗?此案,如果受害女向李家要钱了,那就太正常了,不能说敲诈;如果不要钱,那就有问题了。

  李天一案将是对家庭、权力、法律的一次考验。那就是父母如何对待犯了错的儿女问题,官宦人家侵害寻常百姓的问题,法律为富人官人服务的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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