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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你hold的住吗

发表于2013-09-05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细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项细则出台后,我市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提取都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目前,细则已在该中心官方网站上挂出,市民可以上网查看。该负责人介绍,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如果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将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以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据了解,新的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也将于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转换期间(9月22日-10月6日),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根据新的细则,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条件更为严格和规范。”该负责人说,例如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翻建、大修房屋,新政明确要求“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而此前则无此限制。


住房公积金政策突然地变化究竟是为哪般?你是如何看待政策前后的变化的?这对你有什么影响吗?欢迎大家讨论,跟帖发表自己的想法和见解。

发表于2013-09-05

吃紧是个神情况啊

发表于2013-09-05
诺德小兜,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你hold的住吗”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9-16

又是新政。。

发表于2013-10-09

不信了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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