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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国五条"引卖家担忧 坐不住急抛二手房

发表于2013-03-04

国务院发布房地产“国五条”实施细则,规定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

房屋原值的二手房,严格按转让所得计征20%个税

记者2日走访了解到,济南二手房市场已因此掀起波澜,咨询和办理买卖业务的人群数量已有

攀升趋势。

  
济南多家中介公司经纪人表示,房作为特殊的二手房,因其转手速度快等特点,很可能

成为受新政影响最大的房源类型。业内认为,国家出台这项规定主要目的是打击投机者预

期,真正落实有难度,因此二手房买卖双方不必因此匆忙出手。


市场动向

  
犹豫仨月昨天一早就抛了

  
“今早一上班,我就开始不断接电话,全是客户询问二套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2日,历山

路一家房产中介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条消息对我们影响很大。因为近年来房价飞

涨,多数房源买卖差价很大,一旦照此征收,税负势必增加,购房者负担会很重。”

  
一家不动产中介公司经理宋先生表示,自己也接到了不少已经签单客户的咨询电话,因为担

心严格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后要多缴税,要求抓紧办理过户手续。交谈中,宋先生的客

户打来电话,要求他帮忙卖掉自己的房源。“这个顾客已经在我们这挂牌三个多月,有了下

家,但一直犹豫着不肯出手,今天听说个税要调整,终于果断抛售了。”宋先生放下电话向

记者解释。那位顾客的房子138平方米,2005年购买时大约80万,现在卖126万元,如果按照

总房价的1%缴纳个税,需要交1.26万元,可如果按照买卖差额的20%缴税,要缴9万多元。

差近8万,顾客沉不住气了,表示不想再等了。


发表于2013-03-04
市民声音

  
个税要多交 买方最着急

  
“个税计征方式调整不调整,我不担心,主要是对方负担这一块。”卖房市民李先生如是

说。

  
“税收计征方式调不调整,最担心这个问题的现在是买方。”帮助办理相关业务的中介工作

人员赵先生表示,虽然在政策中,买卖双方各要承担相应税费,且取得收益的卖方要承担个

人所得税,但在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大都会签下由买方承担这部分税费的协议。

  
据了解,李先生和市民孔先生两人买卖的房子,成交价格为70万元,李先生以前购买时则为5

0万元。如果售房所得按20%计征个税,孔先生将负担4万元个税税费;如果按总交易额的1%

计征,孔先生只需承担7000元个税。计税方法不一样,最后的税费相差33000元。

  
“我们想赶在新政实施之前抓紧办理。”买方孔先生着急。

发表于2013-03-04

未来预测

  
房受影响或将最大

  
记者自济南多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国五条”细则对特殊的二手房——房的影响或将最

大。

  
“购买房的成本将会大增。”21世纪不动产济南嘉城加盟店市中分店置业顾问张先生表

示。据介绍,房有两大特点:一是购买该类房源的业主大多已有房产,购房只为给孩子

;二是牵扯房改房房源,原价太低。购买房的业主在孩子上完学后,将房屋转手的

可能性比较大。由于有多套房源,转手必将交个税。此外,房中不少房源牵涉到房改

房,房改房以“福利”的形式存在,当年的成交价格较低

  
张先生说,他现在正在经手的一套房源原价只有20万元,现在成交价格基本定在80万元,差

价有60万元。因卖主已有两套住房,所以没有免除个税的资格。如果售房所得按20%计征个

税,个税将达16万元,这样的价格买方难以接受。但也有人表示,房改房执行20%的可能性

不大。

  
分析人士指出,政策严格执行,可能在执行前的时间段内二手房交易量会激增。因为害怕被

征高额个税的业主会急售,二手房房源也会突然增多。而政策执行后,短期内可能导致二手

房业主将个税转嫁至买房人,那么个税过高的房源会无人问津,加上购房者的观望情绪,交

易量可能会骤降。

发表于2013-03-04
观点

  
表明政府调控态度 震慑客

  
山东财经大学财税潘明星告诉记者,转让二手房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项规定国家

早已有之。据了解,各地之所以一直无法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征收个税,是因为多数纳税人不

能或不愿提供原购房,而房产信息联网系统不够健全,因此税务部门无法确认房屋原

价。在此背景下,各地自行出台了相关规定,按照总房价的1%或者2%征收个税,济南也不例

外。

  
潘明星分析,从严征税对普通购房者利益的影响目前较大,但随着时间推进将会减弱。最近

两年房价涨幅已经放缓甚至停滞,1年前买的房子现在卖掉,差价很小。“实际上,从长远来

看,按照房价的1%缴个税,不见得比差额的20%划算”。

  
潘明星认为,从严征收个税是一种趋势,不见得马上就会实施,因此购房者不需要过分惊

慌,它主要表明了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而对于客来讲,这就像是悬在头顶的一

把利剑,能起到震慑作用”。

发表于2013-03-04
相关新闻

  
住建部长简短回应“国五条” 向记者“告饶”

  
2日下午,即将从驻地坐车赴人会堂参加政协预备会议的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一出现在停

车场就被记者盯上,围了里三层外三层。面对记者们关于“如何看待‘国五条’对房价的影

响”、“住房信息联网进展如何”“应不应该禁止‘以人查房’”等问题,姜伟新只作简短

回应。

  
姜伟新说,“国五条”刚刚出来,要先看看市场的反应再说。另外,他说,对控制房价有信

心。

  
记者的围追堵截,让姜伟新“迷了路”。走来走去,他就是找不到自己该上哪辆车。实在无

奈之下,姜伟新向记者“告饶”,并询问大家“你们知道19号车在哪儿么?”

发表于2013-03-04
针对新的国五条,网友发挥智慧,想到了一个离婚避税法。这样的避税方法一共分为三步:

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

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

性;

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

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需要结婚、离婚费用,加上房产证更名的费用,最多只要

几百元就可以搞定一套房的交易过户。

这样的避税办法,可以节省几万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发表于2013-03-04

刚开始 总会先转嫁到买房者身上

发表于2013-03-04
个税计征方式调整不调整,我不担心,主要是对方负担这一块。

卖的这么想 买的也这么想

最终,自然转嫁到买者身上
发表于2013-03-04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起作用呢

发表于2013-03-04

济南最好别实施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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