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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68号文件,是在当时都没有购买车位的情况下制定的标准,而现在的情况与那时不同了,花几万购买了车位(本身就是购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再交那么多钱是不合理的,对此,济南市物价局房地产处张处长就是这么答复的,这就需要物业和业主协商,制定合理的标准,报物价局备案。

发表于2011-08-19

8.18领秀城D区车位事件表明:1、群众团结的力量是强大的;2、D区业主的素质很高,相比较,暴露出凯瑞物业很多欠缺;3、创建和谐D区,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任何一方千万不要一意孤行,否则导致众叛亲离,丢掉市场;4、为了领秀城光辉形象,建议鲁能亘富开发商约谈凯瑞物业老总,使之意识到收取合理利润的重要性,不要老想着一夜暴富。

发表于2011-08-19

关注

发表于2011-08-19
楼主所言有理。现在的社会,任何漠视民生的行为必将自食其果
发表于2011-08-19
团结就是力量
发表于2011-08-19

凯瑞以强硬面目现身,强行限制业主实现自己所购买车位的用益物权,是违法行为。其一意孤行,抛弃了所有的法律、合同依据玩霸王模式,终究会自取其辱。

发表于2011-08-19
引用:说事啦理 在2011-8-19 9:57:39写道:原帖
凯瑞以强硬面目现身,强行限制业主实现自己所购买车位的用益物权,是违法行为。其一意孤行,抛弃了所有的法律、合同依据玩霸王模式,终究会自取其辱。
 

 

是的。

凯瑞物业如果觉得这个收费合理但是业主不缴纳完全可以采取诉讼或其它的法律途径解决。不让业主的车辆进门(自购车位的)完全是愚蠢的举动!!

按照目前凯瑞的想法,是不是没有交物业费的可以不允许业主进家门呢?

发表于2011-08-22
发表于2011-08-23

发表于2011-08-23
引用:tutubai6641717 在2011-8-18 21:54:24写道:原帖
  
 
 让物价局查他们或下个文,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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