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3岁少女残杀同学 只因嫉恨其比自己漂亮
- 发表于2013-05-09
可怕!
- 发表于2013-05-09
人杀人、人吃人早就司空见惯了。并且一定会愈变愈烈
- 发表于2013-05-09
屁,,,我怀疑是连寝室兄弟都爱上我了,,,诶,,,
- 发表于2013-05-09
小小年纪就这么残忍,长大还了得。
- 发表于2013-05-09
哇塞这不是小说里才有的嫉妒别人长的比自己好看杀人嘛~
- 发表于2013-05-09
问题就在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是女生,怎么会有这个力气肢解尸体。我是学医的,外科手术的时候如果要截肢都需要专业的器具和很大的力气啊~神奇了
- 发表于2013-05-09
一把菜刀猪肉变肉末!!!
- 发表于2013-05-09
这杀人这孩子最后啥结局
- 发表于2013-05-09
好像因为是未成年没事
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