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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3岁少女残杀同学 只因嫉恨其比自己漂亮

发表于2013-05-09

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发表于2013-05-09

可怕!

发表于2013-05-09

人杀人、人吃人早就司空见惯了。并且一定会愈变愈烈

发表于2013-05-09

屁,,,我怀疑是连寝室兄弟都爱上我了,,,诶,,,

发表于2013-05-09

小小年纪就这么残忍,长大还了得。

发表于2013-05-09

哇塞这不是小说里才有的嫉妒别人长的比自己好看杀人嘛~

发表于2013-05-09

问题就在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又是女生,怎么会有这个力气肢解尸体。我是学医的,外科手术的时候如果要截肢都需要专业的器具和很大的力气啊~神奇了

发表于2013-05-09

一把菜刀猪肉变肉末!!!

发表于2013-05-09

这杀人这孩子最后啥结局

发表于2013-05-09

好像因为是未成年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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