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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有稳定工作和住所就可申请常住户口 。

发表于2013-07-04

    对于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要成为“城市人”,首先要解决的难题就是户口问题。在之前的采访中,很多务工人员都曾说过这个问题,“没有户口,子女上学、就业都很麻烦,还不如在家里呆着呢。” 

而根据相关部门调查,虽然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1%,但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约35%。2亿人生活在城镇却没有城镇户口,也无法享有城镇居民待遇。很多农民工家庭出现了“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农民工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却没有实现身份的转变。 

对此,济南市提出将贯彻《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9号文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只要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就可申请当地常住户口。此外,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也可同时申请。 

发表于2013-07-04

其实户口也没那么重要。

发表于2013-07-04
引用:蓦然回首s 在2013-07-04 15:43:15写道:原帖
其实户口也没那么重要。
 

  我觉得也是。

发表于2013-07-04

“没有户口,子女上学、就业都很麻烦,还不如在家里呆着呢。”感觉没有户口,就是上学比较麻烦。

发表于2013-07-04

有人就会觉得户口很重要的。

发表于2013-07-04

希望政策会越来越利民。

发表于2013-07-04

政策是好的。

发表于2013-07-04
引用:蓦然回首s 在2013-07-04 16:00:17写道:原帖
政策是好的。
 

  是呀,最重要的是抓紧落实呀。

发表于2013-07-04

让人们切实感受到。

发表于2013-07-04

估计也不是那么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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